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ubufirecar
我其實不想這樣講.
但是[公開的致歉,內容則不得少於三千字]...
真的很懷疑你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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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的致歉是屬必要啦,
畢竟所謂不實的爆料會造成傷害,
也有網友信誓旦旦的說不再去那邊消費了不是嗎?
不過所謂的三千字卻屬多餘,
有誠意即可,為何要限定字數?
字數多就顯出誠心嗎?
如前面有網友說對不起*1000,
這看就知道沒啥誠意,用copy的不用幾分鐘就搞定了,
可是也符合你所謂"三千字"的內容了,
我想"dvd space購物網"老兄你看到也會不高興吧,
寫有"誠心"道歉的公開信,比字數還來的重要多啦,
然後大家吃桌和頭酒就過去了,
那個始作俑者對這個討論區的網友及店家您已經造成不小的傷害了,
不要讓傷害繼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