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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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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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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
未主動提供發票者皆屬逃漏稅之行為

但要確認是開了沒給,還是沒開沒給
是一次沒給,或是多次沒給,稅法上應該都有不同之罰責.不知是否正確?
舊 2003-06-10, 12:32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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