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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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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普拉斯致delworld及pcdvd網友之公開道歉信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普拉斯
很抱歉!至今尚未能找到delworld先生,我們採下類方式
1.請求PCDVD協助,幫我們EMAILE給delworld先生區
2.去函電話公司,請求調閱通聯紀錄,逐一過濾
3.請求PCDVD的網友協助,如有認識delworld先生的人,請告知他與我們聯絡
謝謝.....
此事經內部調查,交易過程如下;
1.3/15客人以套餐更換5,6種配備,並言明帶回零件自組,價格共18000含稅,並因適逢週六,繁忙中以套餐金額加加減減,而得總價18000含稅,匆忙間發票未給,毛利約2100,未留下任何客戶資料,銷貨單號TB-SAL-90434065,發票號碼SZ22884704
2.3/16客人來店表示價格有異,希望與業務人員確認,但該業務休假人在台南,店長請客人留下電話並聯絡業務回覆,業務在當日下午約一點多回覆該客戶,並約好週三時確認價格及如何處理,
3.當日客戶希望退還價差約1000元,但業務未予同意,並建議提供較高階之主機板予以更換,但因客戶並未受通知攜帶其主機過來更換,於是再次約定於3/22更換
4.該客戶3/22和他母親一起過來,並拿出原來之主機板MBMS7046及喇叭SPOZ2025更換華碩A7N8X/L,店長請客戶留下客戶資料以便日後追蹤及服務,但遭客戶拒絕,並氣憤離開.銷貨單號TB-SAL-90434250,發票號碼SZ22884763,退貨單號TB-RPO-90403748,發票號碼SZ22884704
檢討此次疏失如下:
業務人員
1.服務態度不佳
2.未主動提供發票
3.計算錯誤
4.讓客戶跑太多次
5.未填寫客戶資料
主管人員
1.未做事後客訴之追蹤
2.未製作並填寫客戶抱怨紀錄本
3.未在第一時間處置
公司
1.未提供申訴電話給消費者,不滿店員處理時可直接申訴
2.沒上PCDVD網站.聽取消費者心聲
3.3月底時,勿信處理人員之說辭,以為delworld先生可以接受,
卻不知delworld先生氣憤離開
敝公司處理方式為
1.已將該店業務,店長,及督導人員皆記一大過處分
2.加強人員專業知識,服務態度,客戶抱怨處理之教育訓練
3.提供申訴電話給消費者(02)23961717及
e-mail (此e-mail 由敝公司老闆直接收發)
4.定期上PCDVD聽取客戶心聲
請各位前輩.先進,您若有任何批評與指教,煩請不吝告訴我們,我們會虛心受教
以期可以創造更好的購物環境,更好的服務給我們的客戶
e-mail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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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不是說服務態度的問題了
光是第二項未主動提供發票
你們就該吃官司了
然後讓消費者跑來跑去付出心力
這是光道歉就可以的嗎
上次在台北nova一樓後段店家(不想直說)
就因為含稅價沒主動開立發票(刷卡的)
我就直接找NOVA管理會與當時當地負責的國稅局稅務稽查人員上門
到最後人家也是陪了我一台一模一樣的F602
還埃了一張不實申報的罰單
你們的態度實在太差了
還有結算時發現不對也不主動向消費者提出有誤的訊息
如果非消費者自行察知
是否就當作業外利益入賬?
這明顯的觸犯刑法之不當佔有以及詐欺囉
只是當事人不懂法律
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
要不然我看台中NOVA
嘿嘿
你們PLUS也不用在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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