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nto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rader
2003.06.06 工商時報
著作權法修正案 除罪化條文再復活,智財局相信美方能理解
蘇立立/台北報導
(略)

由於美國先前即明確表態,除非台灣先行化解智慧財產權爭議,否則美方不可能和台灣討論「自由貿易協定」(FTA)議題,使得著作權法修正工作,益發急迫、敏感。日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甚至親自下令,要求黨籍立委全力促成著作權法於本會期完成修正,避免親民黨日後背負「阻礙著作權法修正」惡名。


來, 大家一起說

謝謝宋主席~~

謝謝宋主席~~

他可是幕後超級推手呢~~
(也蠻認同「阻礙著作權法修正 = 惡名」這樣的觀念呢~ )
(矮子男我記得你也是挺宋的, 還不快過來對宋主席說一百句「矮子知錯了!!」 )
舊 2003-06-08, 05:11 PM #3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ntor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