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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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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冰室羽
要走的人會說一堆理由,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當然雙方都要負責任,事出必有因,原諒他?除非郭桑還愛他吧!不然我也主張離婚,有時候就會需要這樣。
至於小黑臉喔!一個巴掌拍不響,介入人家家庭......不是運動員該有的。


他算運動員??

那午夜牛郎也都是運動員
舊 2003-06-08, 02:0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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