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嘻 , 我也來淌一下混水
1. 在商場自由競爭下 , 任何一個商家標價有高有低是很正常的事 , 如果所有商家通通一個價 , 可以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 , 所以價格比較高 不等於 黑店 , 只是進貨成本 , 營運成本 , 銷售利潤 , 銷售情形等等綜合因素考慮下 , 每一家的售價當然不一樣.
2. 站在管理的層面下 , 員工沒必要拿不一樣的東西掉包 , 因為他根本沒啥機會帶走東西回家偷偷用 , 那何苦作此舉動 ? 好玩嗎 ? 何必跟飯碗過不去 ?
3. 又是站在管理層面來說 , 單據上記載的任何事物 , 哪怕是金額由 4030 卻要客戶付 4040( 老闆多賺 10 元耶 ) , 或者是一個六分的螺絲變成一個四分的螺絲 , 各位知道嚴重性嗎 ? 寫不完的檢討報告 , 改善措施 , 開會 , 寫成簽呈然後一直上呈到稽核 , 會計 , 總經理 , 窘態畢漏 , 這就是物料管理的一環 , 因為我就幹過這種蠢事 .
好了 , 提供以上觀點給各位參考一下
PS : 偶還是強調偶不夠資格當業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