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週五著權法記者會需要網友協助!
瀏覽單個文章
aal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29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JA_XX
電腦產品中,除了光碟"軟體"之外,
都不屬於著作權的範疇,
大家不要自己嚇自己喔∼
看來必須對"五份"的定義先搞清楚,
等上班時間再打電話去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組問問看...
到底是"同款五份"呢...還是"全部五份"...
應該是同款五份吧,全部五份的話就比共產國家還誇張了!
[不過這個X政府,屈服於美國的***威,定下了這種不平等條約~]
2003-06-07, 12:44 PM #
264
aalf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alf
查詢aalf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alf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