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ckeleclipse
*停權中*
 
jackeleclip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文山區
文章: 453
MP3鬆綁!不營利不算違法

MP3鬆綁!不營利不算違法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常上網下載 MP3 的學生注意了,只要不再從事營利販售的行為將不違反著作權法。備受矚目的著作權法修正案,上午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後實施。法條中規定「暫時性重製」屬於「重製」範圍,一般網路瀏覽或合法使用著作行為不在此限。
此外,該法中也增訂「代理商條款」,禁止真品平行輸入,台灣沒有代理商輸入的藝術著作,將不能在台灣流通販售,以後民眾出國攜回書籍、光碟等物品,也要注意「散布分數不得超過五份」。

朝野立委指出,在美國301條款強大壓力下,立法院三讀通過著作權修正案,製造、販賣盜版光碟將列為公訴罪,常業犯更提高罰金到新台幣800萬元。未來販售盜版品的商家、攤販,不能再以「不知道是盜版品」而免責,縱使出於過失,仍有侵害散布權的民事責任;如果是出於故意,還得加上刑事責任,至於購買者則無法律責任。

修正條文中明列「暫時性重製」屬於「重製」範圍,並增訂「重製權」的排除規定,網路使用者瀏覽網頁時的資料暫存,網路傳輸過程中必要的「暫時性重製」,都是該條合理使用範圍。因此,單純上網瀏覽網頁內容,並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來自PCHOME新聞
======================================================
好一個 '單純上網瀏覽網頁內容,並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舊 2003-06-06, 05:09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ckeleclips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