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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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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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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cai
聽說八十七條之一並沒有修改,
也就是網購時每次一份還是合法的。
只是團購的就要小心,因為改成了公訴罪…
不過八十七條之一既然沒有改,
也就是每次一份隨行李輸入的,
還是能在國內流通了。
但是以後可能沒有人在做字匣了,
因為原本那些做字匣的商家會因無法賣他區DVD而都收起來了!
所以,大家趕快去學英文吧!
2003-06-06, 04:13 PM #
199
da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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