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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6 工商時報
著作權法修正案 除罪化條文再復活,智財局相信美方能理解
蘇立立/台北報導


延宕近六年的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可望在今日順利完成三讀。在昨日的朝野協商中,行政院版草案遭到大幅修改,不但美方極為關切的「科技保護措施」及「海關查扣權」條文遭到刪除,著作權侵害除罪化條文也「再度復活」。 智慧財產局長蔡練生表示,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都已盡全力,相信美方能夠理解這樣的修正結果。

由於美國先前即明確表態,除非台灣先行化解智慧財產權爭議,否則美方不可能和台灣討論「自由貿易協定」(FTA)議題,使得著作權法修正工作,益發急迫、敏感。日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甚至親自下令,要求黨籍立委全力促成著作權法於本會期完成修正,避免親民黨日後背負「阻礙著作權法修正」惡名。


為了促成著作權法的順利通過,對於立委提出的五大議題,行政部門可以說是做出大幅讓步。除了守住暫時性重製條文,包括刑責、科技保護措施、海關查扣權、真品平行輸入議題 ,均受到重大挑戰。

立委龐建國表示,科技保護措施對於科技業者的影響很大,應該讓科技業者有時間進行評估並參與討論。立法院日前所通過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經於第三百五十八條,就美方所關切的電腦駭客入侵問題,做出明確處理,實無在此次著作權法修正中,倉卒納入科技保護條款必要。立委李永萍、周雅淑認為,現行「海關緝私條例」已足以規範侵害著作權物品的進出口問題,擴大海關的查扣權,只會妨礙業者進出口通關速度,甚至成業者間妨礙商業公平競爭的工具。



蟑螂渣~今天不要睡不著阿~
舊 2003-06-06, 08:40 A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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