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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de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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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8
雖然說普拉斯的相關行政人員出來道歉是展現一定的誠意.
但事情還是發生了 相關的後果也應該由貴公司概括承受
今天這位店員的所作所為無疑是跟小偷沒兩樣
更可惡的是 根本擺明是光明正大的搶....
而該店的店長也是其身不正 客戶跟他反應這樣一件事情
竟然也沒有盡到做店長的責任 讓客戶得到妥善的解決
實在嚴重的損壞了貴公司的形象
店員"竊取"客人財物時被發現 竟理直氣壯 振振有理
等到事態嚴重時 賠償被竊的一半金額
拿了個對方不一定想要的東西做補償 塞個"表示誠意"的車馬費
這是貴公司的處理事情的方式嗎??
如果竊取東西都能用"等價"賠償來解決事情
那這個社會還需要法律來規範大家的行為嗎??

今天若不是發文者 上來求助 我等恐難"有幸"去瞭解貴公司營運體制下的"惡習"
也或是這只是貴公司一個突發的例子

希望這個主題也能作為一個借鏡 讓許許多多的相關店家能夠瞭解
我們消費者不是好欺負的

當然!在茶餘飯後時
也會跟同學們聊聊這樣的一件事 讓許多不知道的人講講心中的感想...lol
舊 2003-06-04, 10:50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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