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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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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haraoh
建議你去告吧
雖然會花點心力但是對那種壞人不需留情面
我父親在今年3月時在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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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對方不願和解,我們也奈何不了他
肇事者到我家要告訴我們要去調解委員會和解時,
還是坐警車來的,還有3個警察陪他來
一來那些警察還說,我們只要動手打他就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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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吧,那種壞人是不需要把他當人看的
就跟我母親說的一樣
他不相信社會真的沒有公理


真是人神共憤,告他告到底。

到底別人的命在他們眼裡算什麼??
舊 2003-05-23, 07:3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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