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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00
回覆: 我出車禍了,想請教大家關於合解或是法律的事...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indwithme
星期日出門
到了新莊大漢橋下
待轉準備上大漢橋

我看到右邊為紅燈
前面為綠燈
就起步
才剛起步
車頭超出待轉區的線
就被一台拖掉車後面還拖一台轎車衝撞

對方是說那條路口很長,到了橋下(路口的一半)
他看到黃燈了,趕緊過去
但我這邊是肯定看到綠燈才起步
所以他撞到我時他的方向為紅燈沒有錯

另外對方說他開的很慢
也有煞車
但我的機車飛了四五公尺
而且衝撞力讓我無法反應


右前車頭撞到我的左臉頰
有點腫起來但不明顯
不過骨頭跟上下排左側牙齒會痛,脖子有點扭傷
如果沒有半罩安全帽我想就腦震盪了吧

機車被拖車撞飛四五公尺,前車頭碎掉,其他地方也有傷到
我人是被撞時還在原地,左腳掌馬上被車輪壓過
當時痛到爬不起來

司機也有下來馬上報警
幾分鐘後救護車來抬我去醫院
照了x光後,幸好腳骨沒碎,腳痛跟腳腫的很厲害
包紮後拿了藥就我弟扶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沒有現場合解必需要先做筆錄
筆錄中我強調我肯定右方是紅燈前面是綠燈才起步,馬上被撞
星期三要合解
不知道該怎麼合解比較妥當
如果雙方談的無法達成共識
上法院時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麻煩給我一個意見,謝謝...







叫警察啦
不然你拿他沒辦法
循正常管道
到時你可要求損害賠償
你沒法院判定下來
你覺得他會認帳嗎
你綠燈騎車沒錯
上法院別害怕
上法院是必須的
不然你拿他沒辦法的
法院判下來是給你一個
強而有力的保障
對方如果很惡劣 更要走法院

機車看是要買新的 和你人有沒怎樣
醫院看一下
不要怕事
不然會吃大虧

叫他陪個新機車 和 30 萬醫藥費 <---- 是否合理 在做判斷
要求合理的陪償 腳都被壓了 怎知沒後遺症
 
舊 2003-05-20, 11:5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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