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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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理和定義的不同,前面gdrs兄講的很清楚了.
定理指的是在這個世界裡必然的事實(不論我們是否觀測的到,或者能不能證明)
重點在於事實,我們人類對於定理的描述方式只是一種形式,並不影響事實本身.
定義則是為了方便我們準確地敘述這個世界所發展出來的普適性工具.
譬如 :
我們稱自己這種形象的物體是人,亦即人就是我們這種樣子.
人是一種定義.我們這樣的形象存在是一個事實.
假設全世界公認我們是牛,那我們就是牛,但是我們的樣子還是不會改變阿!
事實(定理)是不會因為描述方法(定義)的不同而改變本質的.
至於用數學分析文學創作很奇怪...
會覺得奇怪...是因為主觀意識的作祟,
那個題目也不是在"分析"文學創作.
數學是客觀存在的系統,
但我們使用的數學符號和語言則是為了描述數學所發展的工具.
莎士比亞的著作本身,指的就是莎士比亞所寫出來的那些文字符號.
那些文字符號本身是客觀存在的,我們覺得它是"優美的文學創作"是主觀的,是我們自己賦予意義的.
那個題目做出來的結果也不過就是證明了:
"猴子經過了無限時間打字必定會打出一樣的文字符號"這個事實.
這是客觀的事實,一點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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