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hlee75
老實說看不太懂
反正東西是他的他不要就算了
|
恩,我的文筆好像不太好...
大概的狀況就是,我朋友有私心,從一開始的資源回收,到後來要賣給店家。兩個不同的概念。
資源回收是不給錢的。就算有,也是一點點政府的補助。但是如果是賣給店家就是二手交易的買賣。
他的東西已經壞了,所以理應是資源回收.....但因為店家的誤解,他想要貪那筆小錢,所以在那邊爭論了許久。
因此如果
1.資源回收的狀況-----我跟店家講了許久-----東西丟給他-----這顯得有志氣多了
2.他貪小便宜------我跟店家講了許久----東西丟給他----顯得我們好像是怕東西有問題或是贓貨-----丟臉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