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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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並且從那天開始,該名學生就一直沒有到校而持續進行居家隔離了,
直到4/30日晚間,該名學生出門到補習班上課...
馬英九說,這明顯違反了居家隔離的法令.
有人以該學生是5/1日才收到隔離通知單為由,
認為他出門補習並不是刻意違反居家隔離政策,
但是馬英九剛剛特別提到,像居家隔離這類的通知,
並不是只有發函告知的形式(還要考慮時效性,特別是這種重大傳染病),
任何形式的通知,只要是能讓當事人完全了解的,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該名學生在4/25日時,就已經由校護當面告知居家隔離,
並且隔離行動也已經持續了數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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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就沒什麼好爭議的
前面還有些人說什麼有沒有拿到"函",簡直是莫名其妙
我以為只有公務員才那麼八股
今天我如果知道昨天在路上遇到sars病患,自己就應該隔離
難道是政府不知道,沒發函給我
世界上也沒人知道這事
我也就當作沒這事???凡事都要等通知,那大腦是幹麻用的?
他是在明確知道已被隔離的狀況下出門,那就沒什麼好爭議的了
應該直接以殺人未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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