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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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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Nova Shin
欲加之罪,何患之有?
如果,如果,如果
光用如果就要把人判罪
難怪無冕王的名聲越來越低落(少部分的)


判罪不是我們的工作,也跟你沒關係
那個交給檢察官去起訴法官去判(除非你就是檢察官或法官)
今天我們可以大聲的幹譙的就是他至少害了一百多個無辜的人要居家隔離,
且還不知道他去補習的一路上有沒有傳給其他人
這個不是我們欲加之罪
是他混帳該罵...
     
      
舊 2003-05-04, 06:4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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