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您的住址: Kaohsiung, Taiwan.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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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drs
既不偷搶拐騙,也沒有殺人放火
這樣的賺錢方式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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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luejazz
嗯...同意您的說法
成年人要為自己選擇的人生負責嘛~!
而且...民主社會
所有人的言論自由應當受到尊重..
除非是故意+惡意擾亂言論秩序者才須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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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兄, 我想您誤會小弟的意思了...
小弟前文只是質疑watchtv的用詞....
要是陳穎萱是AV"人才", 那他的定義標準也太低了一點....
AV"人才"還要培育?
那不就得設立學校或補習班招生, 以免斷貨?
人家廠商要請小澤圓來台灣,
那是商業行為, 何來浪費錢之說?
小弟認為這跟召妓是一樣的行為,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哪裡不合理?
跟陳穎萱根本就是兩碼子事情.
現在社會道德水準越來越低落,
笑貧不笑娼的風氣日盛,
您以為從事色情行業是正常行業囉?
您認為從事色情行業沒有偷拐搶騙, 殺人放火嚴重囉?
偷拐搶騙也可以賺錢, 您認為合理囉?
bluejazz兄,
請問這跟言論自由啥關係?
言論自由是他的自由,
言論正不正確那是另外一回事, 請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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