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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jazz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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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gdrs
既不偷搶拐騙,也沒有殺人放火
這樣的賺錢方式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嗯...同意您的說法
成年人要為自己選擇的人生負責嘛~!
而且...民主社會
所有人的言論自由應當受到尊重..
除非是故意+惡意擾亂言論秩序者才須被限制.
舊 2003-04-29, 03:27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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