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不肖廠商隨便告
瀏覽單個文章
Bravehear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
授權部分..因沒有取得所有權..必須依授權範圍而定..所以是不能自由使用或出租的.... ( 這段解釋我 明白, 這跟直接買斷著作物解釋有差異 )
可是龐大的 簽約金 比買斷的還貴 那又是怎麼回事 凡事都要有公平性 否?
2003-04-26, 10:45 AM #
25
Bravehear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raveheart
查詢Bravehear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ravehear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