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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廠商隨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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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sir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95
回覆: 同理可證
引用:
賣菜刀的將刀賣人,結果買的人拿去殺人,賣的人有罪嗎?
不好意思
這個比喻
個人覺得不恰當
"菜刀"屬於智慧財產權之著作物嗎??
"菜刀"適用於著作權法之管制嗎??
不同本質或不同性質之物
適用不同的法令管制
不可以相提並論
這是無"法"同理可證的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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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遺棄)之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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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XXer Yang
saXX-ZERO
2003-04-25, 02:57 AM #
17
dvd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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