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橋是花錢給水利會偷蓋的,
當時要蓋這房子是靠旁邊的朋友一起蓋房子才會可以蓋的,所以小弟的土地被保護住,不像對面房子甲和乙他家的地,蓋好房子就變成既有道路了!
小弟的地就是小弟說那一種等政府開路來徵收,要蓋房子就自己退縮那種地!
所以小弟有一回路燈不亮掉到水溝去才有機會知道這水溝不是市政府的要國賠不如自己賠!
至於中華電信要用這塊地也要等市政府來通知要開路,不過這條計劃道路已經取消了!改在隔壁條去了又不用拆房子!小弟土地木前只是地目是道!而不是建地!
小弟可以在道地目上弄跳動路面吧!

不違法吧!!也可以打樁下去穩固路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