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 ViewSonic1999大大
中華電信一條經過您土地之幹線,要付土地租金呀,否則,您要求中華電信幹線遷移他處並不為過!
詳情請閱:
中華民國電信法
第三章 電信建設與管理
第一節 土地之取得與使用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ecom-Acts.shtml
中華電信公司人孔佔用處,您欲收取的土地租金是所謂的土地地下權租金
中華民國土地權分為三部分:(1)地下權。包括地下礦業資源開采權。(2)地上權。(3)上空權。(上空權指別人不可以擋住您土地正上方空間)
單單您土地地下權應該沒有到1,510,520元.........
(如果中華電信公司幹線埋設的很接近地表,影響到了您欲建設地上物,例如影響到了您家椰子樹及木瓜樹自然生長,或者影響到了您欲建設房子,因為房子要有地基,您才可向中華電信公司主張您的地上權受到他們侵犯)
而且,您土地20年前地下權租金,早就過法律追討期效...(您只能追討近幾年地下權租金和人孔佔用處地上權租金)
現地中古房屋每坪是18萬,新成屋每坪是18萬!????????
您數額打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