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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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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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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hager
還是有人 要跑出來吐槽.

不是奇怪的東西 我不會在這裡POST.

我是可以用 "哪裡有賣XXX"這種標題.
還不是一樣的性質 這樣你就爽了?

留EMAIL只是方便而已..........省的有人回的時候 我又要再貼一次.

不是私人性質的東西 也不會有人去寄MAIL而不貼討論.

請不要無的放矢.


問題好像是出在你的身上吧!!我覺的上面那幾位糾正的蠻正確的!!
舊 2003-04-12, 04:4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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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仔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