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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ff641125
關於自己買回來的R1 DVD可以出租的疑問我表弟的回答是
在著作權法中有第一次銷售理論(或耗盡理論),即著作之原作或重製物,第一次合法出售後,著作權人之權利已耗費殆盡,著作權人不得對出售之重製物禁止他人出售、出租、出借。這在著作權法第六十條:「合著作重製物之所有,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不適用之。」亦根據該理論而制定的,惟須注意不得公開播送、放映,此為著作權人之專有權利。
所以只要不公開播送,放映...出租R1,港版的DVD是不違法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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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出租1區或港版片不違法的論點
可以參考此判例
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B8%DF%A1@&seq=1
但也有一些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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