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愛和習慣要怎麼分呢?
瀏覽單個文章
byby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dboar
我的想跟上面兩位朋友一樣....
想走了,總會有藉口;給三個月?其實是給你三個月,讓你不再那麼想她,
這樣她比較安全.....
那就讓他走吧!但是,要斷絕跟她的一切。
有些女人蠻狠的,走了之後,還三不五時回來....我把這種行為叫留後路...
嗚~~~可是我是女的耶~~~
我沒有醬子啊!!!!
2003-04-06, 11:17 PM #
11
byb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yby
查詢byb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yb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