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wj51688
Elite Member
 
cwj516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很高興大家提供這麼多寶貴意見,那就再縮小範圍按文討論!著作權法全世界最先以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的國家就是我國(雖然它有但書),肇因於美國在1993年4月以特別301壓力脅迫我國立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就這條文其實訴求應該是很清楚了--我們強烈要求將著作權法第87條第四款條文取消,讓真品平行輸入不再有那麼多的模糊地帶,大家也可以放心的輸出入,免得動輒就要翻閱這些繁文縟節的法律條文以求自保

根據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於1996年12月20日於日內瓦召開會議的決議,已針對真品第一次銷售後,其權利之耗盡或中止交由各國立法決定之。換言之我國應可修法取消真品平行輸入的限制!這樣也就不至於造成一個簡單的網購行為,有的人擔心觸法,有的人認為沒違法,大綱不除,枝節就只能各談各的調了,最終只能進入漫長的司法程序,靜待裁決,勞民傷財!日常的真實生活中司法蟑螂藉此斂財的不是比比皆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舊 2003-04-05, 12:30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wj516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