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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j5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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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87條除外條款之一第三款是目前著作權官司中被控方最常援用的法律解釋文,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著作權法第87條『現行』條文第二款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跟著作權法第87條『修正』條文第二款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兩者間有什麼差別!沒錯!『意圖營利』被拿掉了,換句話說,就算你是非營利也有可能被視為侵害著作財產權,眼尖的朋友你是否察覺到這修正條文跟著作權法第87條除外條款之一第三款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這幾個字之間的微妙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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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4-05, 09:36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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