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問
萬一草案通過,國外網購違法,並且抗議無效,那麼我們消費者是不是考慮"其他方法"抗議。
擺明了吃定了消費者,東西不做好,反而限制我們消費者購買的管道,政府一堆白濫的人也不會站在消費者立場想,這樣的情況,我們真的應該繼續支持嗎...........總覺得被"變相正版"擺了一道。
明明是正版,卻用種種小手段"逼迫"消費者想看DVD/VCD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連購買其他區的都違法................這不是壟斷嗎
目前靜待後續發展,萬一真的通過草案,禁止網購,我也不會去買那些不用心製作的濫片,反正網路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