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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The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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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zebraw
站長沒有要求任何人來這裡PO文,
所以當今天站長沒有把任何人的大作挪為"商業用途",
侵犯的任何人的著作權,
那你為什麼要造成站長的困擾???

老實說, 今天任何文章在PCDVD, 都有商業上的助益.
不要說我的文章, 就說之前被停權的一些資深會員的文章,
他們的文章可吸引許多人來取經.
而只要有一個人看了上面的****後進行網路購物,
這個論點就成立.
引用:
只為了不想留下任何文章在PCDVD上,
站長就需要花時間來幫你善後,為什麼???
站長有什麼義務來幫你做這些事,
不想自己的文章留在PCDVD,
那當初為何要發表???

因為註冊時當初不曉得管理上有什麼問題.
如果今天覺得不太妙, 想抽身, 文章當做沒發過, 可不可行?
我不是唯一對管理方式提出質疑的人, 還有其他人.
由意見區一些反應, 其一些實際存在的文章來看,
站方的處理方式, 並不是依照既定規範在走,(比如一些人身攻擊的會員未被停權、貼色情圖未被停權而貼棺材圖卻被停權)
比較看看, 「未確切依照規範而執行的處理方式」能去影響到「法律實質所賦予會員的權利」嗎?

要架論壇者, 也要在這方面做好準備.
不論架站者是什麼樣的熱心, 都影響不了法律賦予文字記錄的權利.
引用:
很想好好談,但大家有站在對方的立場去考慮事情嗎?
架設論壇的人就該死嗎?提供空間跟頻寬外,
還要作牛作馬,那以後有誰想架設論壇???
更何況還有引言的問題存在,這要如何解決?

引言有註明發表人是誰就可以, 不違法.
文章被人引言, 原作者如果不爽要求去掉, 的確也是該處理之.
為什麼會讓人這麼不爽?
看站方是否處理得當, 停權前是否有先行警告? 是否人身攻擊者都被懲處?
儘管站方當初懷多大熱情, 但今天若是管理方式有所不公, 影響部份會員
權益, 或是讓部份會員失去信心, 這時候還要讓會員去替他想嗎?
你對我不公平, 我為什麼要替你著想?

法律上可沒規定「大家應該要替系統維持者多多著想」.
引用:
不喜歡就不要來,眼不見為淨,想離開就快快離開吧,
等站長把你的大作用於商業上,再帶著你的律師來找站長.

現在這種形式就算是有商業用途的應用了.

如果留意學術網路的bbs, 剛剛發現, 我五年前在學校的bbs發表的文章,
現在仍有砍掉的權利.
bbs 雖然很亂, 但這方便倒是完善保留使用者權益, 也非常合法.
因為我懷疑, 站方鎖住會員的刪文權, 可能有合法與否的疑慮.
(修改文章時所看到最上面的"Delete"選項, 也形同虛設)

應有的做法是, 站方當然也有修改與刪除的權利, 但不應鎖住修改權(180min的限制)與刪文權. 而那些為了「配合檢調單位」而存查的文章, 看到一篇鎖一篇,
不應該是「為了站方方便, 直接鎖住會員所有文章的修改權」.

"方便"這種東西, 可以影響到法律賦予的權利嗎? 您覺得如何?
舊 2003-04-02, 06:21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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