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ememberTheTime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tyxsioux
"法律不是武器"這位是我的朋友,我與他來自同一個ip,我們跟"RememberTheTime網友並無任何
關連。

另外,請RememberTheTime這位先生注意你的言行,你的不當言語已可能構成刑法的侮辱罪及誹謗罪,必要時,會對你採取法律行動。

那麼本篇第一篇所言「從一開始看到妳那個礙眼的棺木到現在」
這樣的誣指前題及接連的一連串否定, 希望您也謹記在心.
 
舊 2003-04-01, 06:41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