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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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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 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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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RememberTheTime
我沒有要判他死刑啊

另外, 你用什麼輸入法? 好自為之的"自"應該很難會打錯吧?
你要重修國文了~


那真要謝謝你的指教

你是沒有判人死刑 但是說那種話不好吧

好"至"為之
舊 2003-04-01, 06:23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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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ac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