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推推~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法律不是武器
給RememberTheTime:
我不管妳(我還倒希望你是個男的,真是丟我們女生的臉!)
是太閒了還是怎麼樣!
從一開始看到妳那個礙眼的棺木到現在
(真是傷害大家的視力)
本來懶得理妳的(真怕跟妳一般見識,會弄髒了我的鍵盤∼∼)
這兩天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算了!隨便啦!
隨便妳要申請幾個帳號
放幾個棺木
挖誰的瘡疤
翻出誰的古早傷痕
隨便啦!!!!!!!!!!!!!!!
拜託妳不要說自己是學法律的
拜託拜託!!!
真的非常丟法律系的臉!!
(言盡於此,我不會再做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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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啊
很多觀念都是當兵悟出來的, 只是有些人應該感覺不出來吧(因為沒當過兵)
我不是唸法律的咧
你是哪個星球的法律系?
竟然放任他人任意曲解法律!!!!!!!!!
用你的肛門來發表一些高見吧!!!!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