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chnaufer
若有觀察過我的發言,應該可以發現我很少使用情緒性的言語吧!多半只是事實的描述與另類的觀點。雖然有些人口中所說 "小白" 的言行令人不悅,但許多人大量使用情緒性的詞語, 大量的給人貼標籤, 隨意的懷疑, 對人不對事的雙重標準等,難道不也是亂源嗎?
這裡很多人都是和你一樣的心態,看到這樣的回應老實說並不令人驚訝。只是管理本身並不是光靠人治就可以了,法治才是管理的根本。因為人的心態變動性覺對比明文規定的條文來得大,也最容易發生昨是今非的狀況,也許你現在並不同意,等到你累積一些社會經驗,再回來看看自己的發言吧!
到底作對的定義為何?以誰的判斷為依據呢?這應該還有很多的疑義吧!
情理法與法理情的順序應該為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斷,不過哪種容易出亂子,應該很顯而易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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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相當同意網兄部分發言
法規當然可以日趨完善....但是掌控行為的始終是人心
再完善也能找出破綻......而法規又常與自由相衝突....若要制定出一套無法鑽漏洞的法規可能又因此多了許多限制
這樣相對而言也就少了許多樂趣......也因此有許多規定是約定俗成.....不需要形之於條文....能夠容許善意的例外...而非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