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sopp
沒錯沒錯!
在這裡大喊保障智慧財產權
在另一邊RememberTheTime說
剛下載完Chicago的divx片, 準備要看了說
又說
你不知道divx是什麼更不知道大部份是近DVD畫質對吧? 還停留在盜錄的過期觀念啊? 哈哈哈~
啊現在是怎樣做賊喊抓賊嗎?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夜梟
根據著作權法第41條--
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其他權利不生影響。
意即PCDVD所擁有的是你當初po文時所授與的一次使用權, 而非版權
版權當然還是你的, 你仍然可以將你的po文挪作其他用途
但你卻沒有權利取回該文的一次使用權, 除非PCDVD要將你的文章作其他用途
(依你的情形不太可能吧!!!), 否則和你之間應該沒有版權的問題存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