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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TheTime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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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 你還是提不出證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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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sopp
請繼續凹
小弟我一事不明,自己做的檔案要到網路下載
下載完是準備要看....不是準備修改??
這麼重視本身智慧財產權的人不會把檔案留存
不太合理吧
去看檔案建立時間-----這種可以輕易動手腳的時間準嗎?
抓個舊的影像檔,改個名子,無聊的話在用影像編修軟體修一下
那我也會,建檔時間還不是舊檔案的時間
此證據無效
駁回

請再凹

自己的檔案到網路下載..你管我ㄚ, 法律沒規定我不能這樣做吧?
重視智財權的人為什麼不能把檔案留存? 你覺得不合理? 那是你世面見得少, 被我故意套你進來當笨蛋的啦

在法律賦予的權利下, 我做的這些合乎一切規範, 不行ㄚ?
而你, 要提出我侵犯Chicago著作權的證明啦(自己做的也侵權?)~
還駁回~ 你再提不出證據就會愈來愈糗了啦~
舊 2003-03-31, 03:0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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