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你願意將你在pcdvd裡所有文章的版權無條件送給pcdvd嗎?
瀏覽單個文章
夜梟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公館...
文章: 1,472
根據著作權法第41條--
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其他權利不生影響。
意即PCDVD所擁有的是你當初po文時所授與的一次使用權, 而非版權
版權當然還是你的, 你仍然可以將你的po文挪作其他用途
但你卻沒有權利取回該文的一次使用權, 除非PCDVD要將你的文章作其他用途
(依你的情形不太可能吧!!!), 否則和你之間應該沒有版權的問題存在...
2003-03-31, 01:36 PM #
47
夜梟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夜梟
查詢夜梟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夜梟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