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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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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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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左非
?_?...
發文者不見了
看來真的出事了...qq

這種事其實應該很難告...
除非有直接證據...
像之像有人說的錄音、錄影、分泌物及懷孕等等...

不然可以跟警察裝傻~說沒有這種事..


不可能被抓走啦 ...
法院又還沒判刑 , 警局是不可以抓人去關的 .
且這種事情又不用到聲請羈押的地步 .
舊 2003-03-31, 09:14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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