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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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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RememberTheTime
那不一樣, 投稿報社享有刊登一次權, 期限就是當天, 且有稿費.
在論壇上是可消除的電磁記錄, 也沒稿費.
一旦要收回會員的貼文權利, 會員當然也可收回著作公布權囉

有矛盾,論壇上文章沒稿費,但那也是你自已來貼的,站長可沒求你來貼。

你要求收回著作公布權,這也很簡單
請你自行找出,所有你的文章的連結出來,貼在意見反應區,請站長刪除。
我相信會有不少人支持你,若是你只是想來找站長麻煩。
那你是白費力氣了。
 
舊 2003-03-31, 07:29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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