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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TheTime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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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o
就說有些小部份人,連出場要把垃圾帶走都不知

還在那談啥著作全勒

你在說誰呀?
關於你上面的淺見, 想說的是,
智財權是法律賦予我的權益, 也是版規賦予我的權益,
而非當你不爽時, 就可以耍賴不承認的喔~
你有嚴重的小兒思考模式,勸你還是閃邊涼快去比較實際~

ps: 又是武鬥派,又是美少女..你的心智何時才會長大ㄚ
舊 2003-03-31, 12:01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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