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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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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eafStar
還有這一條
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兩小無猜條款
不過你也沒辦法適用了
抱歉,你的故事落落長,我沒看完
不過你發生的這種事常有,也常上報,所以你應該有點常識才對
我指這麼幼齒的...四犯法滴!!
總之,不管怎樣,你犯的是公訴罪拉,巳經跟對方父母怎麼想沒有關係了
...之後警察移送地院後...檢察官會再傳你一次吧...
接下來就看你運氣了,看能不能碰到好檢察官給你緩起訴了...
你應該沒有前科素行吧!....還有你的態度要"誠懇有悔意",坦白從寬拉
但老實說,如果我是檢察官,我一定把你起訴...
都廿五歲的人了...



我知道 我做了一個大錯事 被關 被槍斃 我無話可說 我只是擔心媽媽 跟我女朋友

的感受 我媽媽滿體弱多病的....我不想他會因為我病倒......

還有 如果我選擇結束我的生命 我怕我女友會跟我而去.....到時....我不敢想了



謝謝大大 非常感恩
     
      
舊 2003-03-28, 04:00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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