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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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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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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7
有句話說:"犯罪者無要求公平之權利".

意思是說,犯罪的人,不管有什麼理由,不管犯的錯有多輕,都是犯罪,都該受罰.沒有權利要求"某某某犯的罪比我嚴重多了,為什麼不先處罰他??"

所以,台灣盜版猖獗,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管情節有多嚴重或比起中國大陸有多輕微,都是一個犯罪的事實,當然沒有權利要求或抱怨美國為什麼不先處罰中共而先針對我們下手..

柿子總事先挑軟的吃.

我們比較好對付,當然先找我們下手啦...

要人家不找我們麻煩--只要我們不要不盜版,誰能找我們麻煩??
     
      
舊 2003-03-27, 10:1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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