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減少分身的產生......
瀏覽單個文章
RememberTheTime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W
站長應該是有看過IP位址才會停權的,不會隨便停別人的權,
也許其中有些不公平,但是這社會原本就是不公平的社會
,如果為了一個假公平,讓整個討論區每天上千位的網友,看到了就頭疼,這樣公平嗎?就算是以民主的方式來說的話,也足以將之驅逐出境或是就地正法了∼∼
標示為黃色的部份,一旦有那樣的想法,再怎麼贅述千言....也是枉然.
居然連"這社會原本就是不公平的社會"也能拿來當理由?????
2003-03-27, 03:56 PM #
72
RememberThe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