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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au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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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風俗習慣是約定俗成的,是內隱的(Implicit),沒有任何強制力。法律與規定是經由正當程序明定出來的,是外顯得(Explicit),具有相當的強制力。

  違反風俗習慣者,許多人也許看不爽,也可能因此而排擠他,但他應該不會因此而受到處罰﹔違反法律規定者,相關的處罰方式也是在文中有規定。

  此外,風俗習慣只要依照正當程序明文定出來,那就變成法律規定了。但在明文定出來之前,仍然是沒有約束力的。
舊 2003-03-27, 04:3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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