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rf
何謂自由? 搞到犯眾怒, 卻不知道適可而止的人
對大家造成什麼影響?
如果過分強調個人自由, 受影響的不是只有一兩個人吧, 怎麼算?
本來一個帳號代表依個人, 該禁的不是那個帳號, 是那個人
有時候禁一個帳號, 是一種保護, 防止更大的衝突造成不可挽救的後果
很可惜, 最後受質疑的都是站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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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法律(或規定)是肩並肩一起運作的,在論壇中我們可以稱之為 "版規",版規規定了一些禁止(負面表列)或許可(正面表列)的行為,不絕大部分是以負面表列為主。所以只要不違反版規的規定,應該都是該論壇所許可的行為。如果你不認同這樣的定義,不妨提出你的意見或想法。
至於眾怒的定義為何?應該也要有明確的指出,不能只是否些人覺得如此就可以剝奪其他人的自由(但管理者除外),只是如果人數達到某種標準,就應該對這種大家不認同的行為加以明文規定禁止才對,並限定該行為人限期改善,之後才是以停權處分,而不是動不動就停權(而且是用 case by case 的方式來處理),不教而殺謂之虐。如果幾個月以後,又有人有類似的行為,只是那時候大家卻認可這樣的行為,那麼現在的處理方式不是很可笑嗎?而且沒有明文定出,那下次做出此一行為的人怎麼會知道他的行為是違規的呢?總不能要求每個新加入會員都要花時間看過以前的文章了解一些歷史之後再發言吧!(況且現在還有人想對扒文這樣的行為加以禁止,以前的文章沒人看沒人回應怎麼會知道歷史呢?)
論壇的運作是以帳號為主,絕對不是個人,帳號與個人之間的關係可以是一對一, 一對多或是多對一,基本上我們都認為一個人應該只能有一個帳號,但是要實際執行與證實卻並非易事,請設想如果你的發言風格可能跟某 ID 類似,但被其他人指責說這兩個 ID 根本就是同一人,請問你做何感想?所以雖然管理的理想是想掃除違規的個人,但實務上仍只能對違規的 ID 來動手。只要該 ID 沒有違規,那就不能對他有所懷疑。
站務人員的公信力取決於他們之前的行為與處事的公正性,如果只是選擇性的處理,公信力自然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