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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i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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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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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iunyilin6783
沒有,因為人人皆有自由著作權,雖然寫出這些方法,但本身並沒拿這些方法去做不法事情,原廠也沒法律約束權禁止出版這些破解方法,除非有確切證據顯示他用這些方法去做非法的事情,請參考先前挪威青年破解dvd防盜拷獲判無罪一文.


但是這還只是第一審喔,不是說還要繼續上訴嗎?
像之前的N(忘記怎麼拼了就是在搞MP3)不是被告倒了嗎?
反正這種事情都是這樣的,最最倒楣的就是消費者了!
老是把我們裝哮的。
賣產品的都沒罪,使用的都有罪。
舊 2003-03-22, 02:0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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