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owerJ
不好意思,那我想請問.
如果在出來的時候,簽下了"切結書"
那以後就算拿到公民
回台灣"旅遊"個幾個禮拜,還是照樣會被下兵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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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年紀很大了例如超過18歲.如果想回台灣玩或探親的話你一定要準備一ˋ張在學證明.
好像是16~18歲要有高中以上的在學證明,19~22要有大學同等學歷證明在學證明.22歲以上要有研究所以上的在學證明.
超過我就不知道了.
還有你回台灣沒多久因該馬上就會收到兵單(還是體檢通知單??).然後你要帶著你的在學證明跟那張單子去鄉公所跟他們說你還在讀書.然後他們就會幫你取消那張通知單.
收到通知單千萬不要不把他當一回事.放著不管的話你會變成逃兵.到時就麻煩大了.
Ps.改一下年齡表...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惟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