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rexx
還有政府老是說高速道路的設計標準只有到時速一百公里,所以不宜放寬
可是那些設計規範是是民國三、四十年代的標準了
就當時候的車輛條件,訂時速一百公里為安全限制,絕對沒有問題
但是現在車輛進度那麼多,MOTO GP都可以輕鬆跑上三百公里以上了
我們的最高時速還定在一百公里的時速,太落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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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嘛幫幫忙, 高速公路是民國六十七年才通的車,
還民國三、四十年代的設計規範咧...
所謂高速公路的設計標準,
並不是光看車子跑不跑得到那個速度, 這麼單純好嗎?

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高速公路的路線走向, 彎道的角度和傾斜度, 路面的坡度和材質, 車道的寬度和數量,
以及各種號誌標線的擺放位置和字體大小, 收費站跟各匝道的加減速車道長度,
這些東西的設計都和行車速度有關係!
不要以為蓋高速公路就只是把地徵收來然後柏油鋪一鋪這麼容易...
好啦, 我也知道提升個十公里的速限, 這些東西確實沒有很大的影響.
只是速限不能無限制的提高,
因為高速公路的工程設計規範, 是真的有一個行車速度的標準範圍在的.
只是那個 "純工程標準" 的規範當初到底是設計到多少, 就要問高公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