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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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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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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一

這個例子引出了另外幾個疑問,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如此為愛付出,究竟值不值得?當然,愛情這檔子事兒很難用個標準值去衡量計算,如此想問什麼值不值得,似乎沒什麼能夠比較的數據;但被所愛之人吃掉後,自己也沒法子繼續愛了,這種無法回頭的犧牲令人動容,但也令人迷惑。另一個類似的例子發生在管理員的第二段戀情上頭,這回他的對象是新市長的新祕書,巧的是這祕書不但長得同已死去的俏寡婦一模一樣,而且還自動送上門來對管理員示好──原因是鎮上的小流氓老愛造謠,說公墓管理員是個性無能,而祕書認為自己對於男人的那話兒有某種恐懼,這麼一個男人正好合她的心意。

為了獲得佳人芳心,管理員決定去找醫生,把自己變成真正的性無能。

這雖然不像把自己送給殭屍吃掉那麼極端,但後續卻可能有更多麻煩;別的不提,光是先考慮到要是哪天祕書的這種恐懼症候痊癒了,兩人的關係該要如何繼續就是個頭大的問題;再者,純精神的戀愛對因性無能與恐懼症而結合的兩人而言,到底有沒有辦法行得通,也很令人不敢肯定。

不過,助手和市長之女那段兒倒是提供了某種可能。

助手似乎智能不足,市長之女死前死後看來都不怎麼聰明,再加上助手只挖出了市長之女的頭部,所以這兩個人的戀愛不僅不牽扯到代表性的身體部份,甚至也不包括優秀的、認為精神理應超越肉體的腦筋。助手與市長之女的愛情似乎是某種純粹的體現:頭腦不好沒關係、口袋缺鎯沒關係、長相抱歉沒關係、皮爛肉臭沒關係,是人也好、是殭屍也罷,這些全都同談戀愛沒關係。聽來不壞,只是在現實裡要實地身體力行,可能有點困難。

由飛車黨和小太妹的例子裡,還能拉著另一個關於權力的問題。

倒帶回前幾段,當管理員舉起手槍時,小太妹大喊:別開槍!他只是在吃我而已!不過管理員可沒理會,照樣兒開了火。這一槍打爛了飛車黨殭屍的腦袋,也把小太妹的頭殼開了花。唔,管理員自言自語道:反正同死了差不多的活人和死了又復活的死人一樣。管理員在開槍殺死一個活人之後,替自己結果別人性命的行為找了一個不負責任的解釋,不禁令人聯想起關於權力的疑問:

管理員是否有權力去評斷、結束某人的生命?

當管理員在夜裡喝了酒,駕車到鎮上把一夥說他性無能的小混混全殺掉之後,只是輕鬆地說了一句:有時,我的工作進度會超前一點。這話聽來有點似是而非的黑色幽默,但卻暗示著管理員已然對掌控生死的權力產生慾望。朋友替他頂罪,他一點都不高興,到醫院探望友人時順便殺了幾個醫生護士,後來又在他認為第三段戀情告吹的時候,放火燒了情人的公寓。總有些莫名其妙的解釋讓探長認為管理員不是兇手,甚至在醫院傳出兇案、探長與他在樓梯上相遇時,探長問:你有沒有帶槍?管理員從外套中掏出槍來,探長還點點頭,道:好極了,醫院裡有個殺人魔,你帶著槍就有能力自衛了。一切啼笑皆非的情節,似乎都顯示管理員真的掌控了決定生殺的權力,成了超越凡人的角色。

這個權力問題甚至還可以再往前推:管理員是否能權力去結束那些殭屍的生命?

電影裡的殭屍雖然會咬人,但也會同人講話談戀愛,這麼乾脆地把他們轟了個腦袋開花,真的是正確的做法嗎?在電影的開始,管理員就在一面同朋友講電話的時候,一面開槍幹掉了一個殭屍。身為墓地的管理員,死者回歸的善後工作也由他負責似乎理所當然,但這個想法的出發點其實並不牢靠──亡者回到陽世的怪事兒是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發生的,市府根本不知道,在授予管理員這個公職時也決不會把收拾殭屍列為工作項目之一。更諷刺的是,當市長因為不許死去的女兒同助手交往而被女兒咬死之後,也成了個髒兮兮的殭屍;他爬回陽世,管理員用槍指著他的腦袋,市長殭屍道:搞清楚,我是市長,你的工作是我給你的!死了還算什麼市長?管理員回嘴,搖搖頭,手槍開火。
 
舊 2003-03-08, 11:1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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