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1000
看那些堅持著無論如何都絕對必定堅持百分之百要守法的人,要是不幸抗議失敗而立法成功,到時候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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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有誰敢說自已百分之百守法的?誰沒闖過紅燈?沒丟過垃圾?
不守法的事想做就去做,但請不要說這是合理的事,應該的事。
而且前面有說了"把消費者排除在外",國外都已經判re css程式的作者無罪了,理應不會立這種法,否則豈不打自已的嘴巴。
至於您問的"自處"的問題,這也不難,就算這個法案真的通過了,而且很不幸的也把消費者算在內了,但是單就法來說,買一區的dvd還是不違法,了不起我買兩台play,一台讀一區,一台讀三區,要就不違法來說,這還是很容易做的到。